2)第一百一十六章:抓人?_乡野风情:旮旯村的风流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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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做过违法的事情,你们派出所的同志还能忘了,八年前,她的大姐给他买了一个女人,他又送走了,这样的好人对得起政府,政府也要对得起人家,如今党的政策不是要关心弱势群体吗,人家也是弱势群体之一,那法律不是也要严肃执法,有情操作吗?”

  村长也帮腔说,“大柱子的弟弟二柱子,前些年还是现役军人,为国家做出国贡献,人家的哥哥有一点小事,我们也该照顾,你们说是不是?”

  派出所的指导员说,“你们说的我们都表示理解,可是这桥过桥,路归路,县里批下来要我们抓人,我们怎么办?还有,八年前,你说的光棍汉送妻的事情,也不是你们说的那样,有人来反映,那个女人是上厕所时跑掉的,哪里是什么李大柱思想觉悟高,主动送走的。”

  大甩爹一听火了,“这些人怎么吃人饭,不干人事-->>呢,怎么尽干些缺德的事情呢?指导员同志,我以一个五十年党龄的老党员的党性向你保证,我也以一个在旮旯村入党最早的老党员身份向你说明,大柱子买的那个女人刘蕾,的的确确是大柱子送走的,这事情是半点假也没有掺的。”

  说罢,他从怀中掏出一封发黄的信件,气愤地说,“不信,你看看吧,我就知道,今天来见你们有个皮扯,我从大柱子那里把刘蕾当初给大柱子写的信找来了,做个旁证,李大柱子这个人不错,是个很好的人,你们要是怀疑李大柱伪造的,那贵州省遵义市的邮戳子他能伪造不了吧,当时还寄来大柱子姐姐买她的三千块钱,大柱子 又原封不动的还给了他的姐姐。”

  派出所指导员不愿看,大甩爹拿过信念到:“李大柱先生(哥哥):我是刘蕾,感谢你放我一马,你这一马,放出了一个乡镇企业家来。你送我走后,我很快的找到了我的对象,在外边混了一年,也没有混出什么名堂,我妈妈写信告诉我那个大队书记,犯了男女关系的错误,被上级撤职了。于是我和我的对象回到了老家,我的对象非常能干,立足我们山区的特点,我们做起了贩卖蘑菇和山茶的生意,有小到大,滚雪球似的发展,现在我们的生意做得可好了,今年我们注册一个小蘑菇有限公司,我对象做经理,我做副经理。忘记告诉你了,我的孩子现在五岁了,开学就进学前班。你现在怎么样?有老婆了吗?那个嫦娥和你还有联系吗?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谢谢你,大哥,祝好人一生平安。随信,我从邮局给你汇3000元。请你查收。刘蕾。1995年3月1日。”

  大甩爹读完信,抖着信说,“你看看,你看看,这样的一个打着灯笼都难找到的好人,你们却要抓他,天理不容。哪有买来的老婆却成了朋友的的,世上有这样的好人吗?”

  派出所指导员说“老村干呀,你说的这个事情,的确很感人的,我可以向上级汇报。我还是那句话,桥归桥,路归路,我们派出所是个派出机构,权力在县局,你们要说到县局去说,我这里是丫鬟拿钥匙,当家不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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