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十一章 踪迹_重生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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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尔萨来和布莱尔家谈合作的具体条款。毫无疑问,很顺利的就达成了协议。不过在伊尔萨准备走的时候,知道了纽曼要出售牲口的事,所以当即表示,自己要买一些。

  他可没忘尹杭要在这里开牧场的事,不过这个生意他不是主事人,所以回到酒店便把山姆叫了过来。

  为此尹杭还特地给了山姆一千多块,而此时他的兜里也没有多少闲钱了,还就还剩下了一千多块。不过不管怎么说,这笔买卖都很划算,纽曼出售牲口比较着急,所以价格上要压的很低。

  再回来跟尹杭汇报的时候,山姆第一次用了比较长的句子说道:“总共买了十三匹马和六驾马车,他们搭给了咱们全套的马鞍。我把它们暂时放在了警察局的马厩里。”

  当晚,莫娜和汤米,还有小凯尔回来后,告诉尹杭已然雇佣了二十名矿工,单等登生从洛克镇带人回来,和布莱尔家介绍的行家一到,便可以开矿了。

  尹杭对这种进度还是很满意的,正向他一贯的办事风格一样,一步一步来,稳稳的向前走……

  当下分配明天的工作,汤米和小凯尔明曰带着几架,去马火车站接登生;莫娜去找克拉克让他给自己介绍一些牧场的伙计,因为牧场用地已然让莫娜搞定了,就不用再找镇长了。

  至于尹杭自己则是坐镇酒店,等着探听州长消息的人前来报告情况,再则也是要等那个矿业行家。

  这些事看起来乱七八糟,但都被尹杭安排的有条有理,只要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办,那么最终的目的早晚会达成……

  肯尼迪,全名叫约翰#肯尼迪,是一名极其出色的牛仔,枪法准的一塌糊涂,用来复枪曾经再百米之外,打翻过一个著名独脚大盗,得以成名,后来被布莱尔家所请,成为了牧场的主事人。甚至有人说他的枪法,在周边几个镇子内是最强的。

  但肯尼迪却很清楚,自己的枪发确实不错,但最擅长却是追踪痕迹。这是早年间自己干赏金猎人的买卖才练成的绝技,而也就是用这项本领,自己才曾匹马单枪的干翻过近十名的匪徒。

  “那可真是场大战!”;肯尼迪一边在圣贝纳迪诺镇口外,低头在大路上找着什么,一边在心里想到。

  那时的自己还很年轻,经过了那场大战,虽然全歼了对方,但左腿也中了一枪。即便是现在想起来,那个伤口还隐隐作痛。

  肯尼迪在一棵路边的仙人掌处蹲下了身子,细细的看着。忽然,他把手伸了出来,从仙人掌密密麻麻的坚刺上,捏下了一个东西。

  毛发,但却是动物的毛发,肯尼迪再次细细的看了一会,这才把那根毛发扔在一边。

  沿着大路向前走去,嘴角不由得再次挂起了弧度,因为他很是得意早年间的作品,也对他自己的本领十分欣赏。

  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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