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十一章 我喜欢你!_完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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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孙桦改名周晔。

  其次,跟大家道歉,其实我写这本书,一直都在尽力避免一些所谓的人物模板,廖辽不是那英,也不是田震,更不是范琳琳,孙桦当然也并不是孙楠。只是,人都是有思维死角的,尤其是当码字进入某种状态之后,比如说,尽管我每次码字结束之后都会回头检查,却总是无法发现一些很明显的错别字,非得等到第二天重看一遍才会发现。

  所以,嗯,这个人物,以后是周晔。

  ***

  周晔对这酒吧应该也是挺熟的,起身跑过去打了个招呼,然后就登上了舞台。

  此时的酒吧里,已经上座了足足七八成的客人,大家看到周晔登台,不少认识他、听过他唱歌的熟客顿时就鼓起掌来,有人甚至还吹起了口哨起哄。

  周晔冲大家笑着点点头,抱着把管人家借来的吉他,把麦克风卡好,笑着说:“嗓子痒了,那个……给大家唱首廖辽的歌,《涛声依旧》。”

  底下开始哗哗的鼓掌。

  他的嗓子,清亮高亢,中频略微显得有些弱,支撑力不足,但高音区真的是醇厚清亮,非常赞。

  廖辽饶有兴趣地听他翻唱自己的歌,听到一半,笑着问李谦,“怎么样?”

  李谦点点头,“水准不错,但是,他唱情歌……嗓子太亮了。”

  廖辽有点讶异,周晔的嗓音条件是连她都觉得相当赞的,就忍不住问:“亮了不好吗?伤心点的歌,会显得痛彻心扉,柔情的歌……呃,他处理还是挺细腻的呀?”

  李谦摸了摸下巴,缓缓地道:“他的嗓音很好,也有很细腻的那部分处理,但是,他的演唱太有激情了。所以,苦情的歌,还好些,但大家记住的也不会是他歌里的情。而会是他这把嗓子,至于柔情的歌……反正我不太看好,他这把嗓子,如果唱情歌,就是典型的嗓子好到反而会影响表达和传情的例子!”

  廖辽想了想。仔细一咂摸,还别说,倒好像是真有点那个可能,就忍不住问:“那怎么办?你觉得他适合什么路子?”

  李谦想了想,说:“抒情民谣、民歌,赞美类,总之,选歌必须要大气!或者,干脆去唱一些励志的大歌……总之,他的嗓子决定了。他走不了太过感情化的路子。嗯,你回头跟他说一声,别的不好说,选歌的时候还是尽量避开太柔的歌吧,他真的不合适。”

  廖辽缓缓点头。

  …………

  周晔唱完了,在掌声中走下舞台,红蚂蚱乐队随后登场。

  台下顿时欢呼声四起,掌声如潮。

  嗯,据廖辽说,红蚂蚱乐队最近半年在地下音乐圈非常的红。很多专门喜欢听夜场的人,都特别喜欢他们。

  这个时候周晔走回来,笑着说:“献丑了、献丑了,李老师。您多提意见。”

  李谦和廖辽一起正在鼓着掌欢迎他回来,闻言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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