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八章 实惠_129_王朝伪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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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大和老是老了点,但脑子是好用的,为了不让群臣以不合祖制之名反对商税减免,他别出心裁的替我拟了份圣谕。

  圣谕中说:士农工商,本为国家生民之一体,商者,东西交通便利而行,实为四民不可缺之类属。太祖朝时,圣宣仁孝愍诚皇帝为扼阻商贾贪念,颁令重征。百年而降,商者已绝暴利可贪,并行恭奉圣学,实乃太祖先见英明,万民福祉所在。然,商贾之行,互通有无之道,不可或缺。朕体察生民之福祉,顾念先帝创业之艰难,为天朝万年圣业计,秉承太祖太宗遗训,训民以诚,故颁行护商减税富民之策,以使万民乐业。

  这文绉绉的话我是不得要领的,不过我明白,康大和之所以把先帝像提茶壶似的提来提去,目的就是要让我的减税计划附会到先帝们的身上,使群臣没有什么不合祖制的借口来反对。不过我看这个东西效果和广告没什么区别,你说它有用吧,它还总给人虚无缥缈的感觉,说它没用吧,它“广而告之”的效果还在那里摆着,给人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

  相对于康大和的骈俪文章,曾楚卿的建议就实用的多了。曾楚卿提议说,要想让群臣不反对,就得把他们拖到我的船上来,如此就要使他们能够从减税里得到好处。当然了,曾楚卿是不会说的这么直白的,但意思很明显,就是在以后根据税收增加的情况逐步提高群臣的待遇。对于曾楚卿的建议,我给予了明确答复,那就是每年根据税赋增加的比例同比例增加京官的待遇,至于外地官员,则根据他们所辖地区经济增长对其予以经济以及官爵上的奖励。

  当天,方明德就已经拟好了减税护商的办法,里面提到了商税五年之内减免到太宗洪康年间的水平,商人运货所经各地州府不得再行征收路税等等许多政策,这些政策我看着都是合理的,不但使税率在五年之内减少近一半,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使商人们免去了运输途中所受的重重盘剥,为商业活动在更大范围进行交流打下了基础。商人们终于不用再怕因为路上过多收税使他们的货物售价过高而卖不出去,如此一来,货物价格降下来,他们的利润却没降,并且还因为价格大大降低,销售量更大,有利可图之下,自然使更多的商人敢于扩大销售规模,从而使商业活动大大的活跃起来,朝廷的商税收入自然也就跟着提了上去。

  对于方明德这么快就弄出这么多政策,我一开始有点奇怪,这位“财政大臣”开口闭口“抑商”,怎么会这么快就有了这么多保护商业的办法,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方明德多少年前就已经看出了抑商带来的恶果,并在脑海中多少次的想象着怎样振兴商业和商业发达后的繁荣景象,然而因为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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