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因缘际会_布衣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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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因缘际会

  9月4日,徐圭璋拿到了结果,纸上的字是无数记闷棍,打得徐圭璋都蒙了,他怀疑已久的事情不幸成真——否定父子关系。

  徐圭璋胡乱走在市里,在钧州市内最热闹的公园里的最热闹的角落里,待了很久很久。

  在某一瞬间,徐圭璋忽然记起了一句话:“热闹是别人的,我什么都没有。”

  徐圭璋想:这一句话真应景!

  走着,走着,徐圭璋忽然看见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少年,正远远地坐在一张长凳上,像是那天在献血的时候碰到的那个少年。

  这个公园,恰好就是上次献血车停着的那个公园。

  只是今天,献血车没在。

  徐圭璋很想走过去,对那个少年说:“‘O’型血和‘O’型血生出来的孩子是‘B’型血的概率,真的很小。”

  但想了想,徐圭璋还是起身走了。

  徐圭璋没有看错,那个少年确实就是陈孟秋。

  陈孟秋从夏州市辞职后,来到钧州市已经将近3年了,从前的实习律师,而今变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

  陈孟秋不喜欢罪恶的味道,更不喜欢死亡的味道。

  三年前如此,三年后还是这样。

  三年前,陈孟秋从夏州市辞职以后,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不知道何去何从。他闲在家里许久,忽然想起来曾经的梦想——陈孟秋从小就喜欢读与课本无关的书,书读得多了,便喜欢写些东西。

  他原本是想学文史类专业的,但是他父母坚定地认为学文史不会有出息,非逼着他学理工,两下较劲儿,最终互相妥协,走了个折中的路子,学了一个文理兼收的法学专业。

  陈孟秋的天赋也是在大学期间体现出来的。他比常人拥有更敏锐的观察力,也拥有超乎常人想象的精准判断。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耳朵,甚至包括他的手,总是能捕捉到被常人忽略的痕迹,尤其是那些细微之至的痕迹。

  陈孟秋为此追到了法学院最漂亮的女生之一——江荷。

  在陈孟秋读大二的时候,有人驾驶汽车进入校园,撞倒了陈孟秋的一个女同学,然后驾车逃逸。

  这个女同学就是江荷。

  江荷记住了那辆车的车牌号,也看见了肇事者是个中年男人。

  陈孟秋恰好路过,看见了倒在地上磕破膝盖的江荷,便把她扶了起来,背到医务室。处理了伤口,问清楚了原委,又帮她报了警。

  江荷其实已经不抱希望。

  警察根据车牌号找到了车主,让江荷去指认。

  江荷和陈孟秋一起过去,江荷指认出就是该车主撞的自己,可是那车主却矢口否认,声称自己在这一整天都没有开过车,都是妻子在使用。

  那车主的妻子也说确实是自己在用车,丈夫并没有开车。

  江荷气愤难当,苦无证据,车主狡猾奸诈,百般抵赖,双方各执一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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