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58章 心理罪之教化场(26)_心理罪(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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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海看看在墙角沉睡的H先生,摇了摇头。

  “没意见。”

  第二十八章实验

  市局在方木的建议下,决定将迷宫杀人案、福士玛超市杀人案、市第11中学杀人案进行并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侦破此系列案件,郑霖被任命为专案组组长,方木和边平都是专案组成员。

  之所以作出这个决定,那个爱炫耀的技侦人员功不可没。

  这小子在单位没日没夜地加班,备受冷落的女朋友直接找到了局里。为了哄女友开心,他就给她演示DNA对比的过程。他用毛绒玩具熊里的头发作为样本,然后在数据库里随手挑出一份进行对比。他原本是想得出一个不符合的结论,可是对比完毕后,结论让他大吃一惊:两组数据相似率达到了他急忙翻找出刚才的对比数据,发现此组信息采自罗家海。罗家海被起诉的罪名中包括强奸罪,为了确定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曾提取了罗家海的血液样本与被害人的阴道内容物进行比对。没想到,在罗家海脱逃后,这组信息竟发挥了作用。

  能够将这三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是一个大突破。对方木而言,这一方面证实了他此前的思路是正确的,而另一方面,并案侦查也仅仅只是个开始。正如边平所言,方木擅长从连环杀人案中描绘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轨迹,并对其体貌特征、职业背景等进行画像,但是眼前这三起案件,并不那么简单。

  连环杀人案之所以有迹可循,原因在于凶手经常会在案件中留下一些标记。而这些标记通常是一些明显的行为模式,并且属于凶手的性格特征之一。通常状况下,这种标记行为是凶手在作案时不必实施的,但如果实施,就意味着这一行为要满足凶手的某种特殊的心理或情感需要。而这三起案件中的标记,太奇怪了。

  这三起案件有明显的共同点:多人作案;使用机动车辆;杀人现场和弃尸现场分属两处;现场强烈的仪式感。尤其是最后一点,这是方木坚持这三起案件存在联系的重要依据。然而这三起案件表达出的情绪却截然不同。迷宫杀人案的仪式象征着“复仇”,福士玛超市杀人案的仪式象征着“证明”,而市第11中学杀人案的仪式象征着“挽回”。这么复杂的情绪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结合多人作案的情况,方木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这三起案件,很可能是由彼此联系的三个人分别干的。

  “你的意思是……”边平皱着眉头,“互助杀人组织?”

  “我觉得有这种可能。”

  “那他们为什么纠结在一起,目标是什么?”

  “这个我也想不通。”方木坐在边平对面,“所以请师兄来帮帮忙。”

  从现有的证据材料来看,三起案件的被害人显然不是凶手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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