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百一十四章 叶问天(1_我的野蛮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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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取得成就,就是能力的认可,在这两方面都得到认可的,而且人品家族的老一辈也点头的,那就可以继承族长。

  当年的叶问天就是这样继承族长的,他的父亲并不是族长,他当年是从他大伯那把族长的位置继承过来的,如今他虽然还算年轻,但是也五十多了,家族的后一代,也为家族的族长位置不停的竞争着。

  长青企业,是叶文天自己投资的一个企业,后来上市,变成如今的大企业,大部分股份虽然控制在他和他女儿手上,但是,作为家族子弟,这也只是家族事业的一个分支,家族不需要去抢夺他的产业,但是也就像一个国家属于另一个国家的附属国一样,当自己不再是族长了,女儿很可能就成为了家族的附庸,就长青企业这一个企业,其实跟家族的产业比,还是小巫见大巫,而叶欣怡的表弟,也正想借助叶欣怡的才能和长青企业爬出来,因为她是女孩子,不能继承家族族长之位,但是她又十分的有能力,利用她为自己取的族长之位,是十分有用的。

  叶问天很疼女儿和老婆,一个是她老婆确实漂亮,另外一个,宋琳是个十分聪明贤惠的女人,叶欣怡都是她教导出来的,可见这女人的优秀,在一起久了,对女儿和老婆的疼爱,也超乎想象,家族的事,他不想女儿和老婆知道,也不想他们担心,但是却又不得不提,而叶欣怡喜欢的那个人,更需要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否则,总有一天,长青企业会被叶家其他弟子吞并,因为他们都想叶欣怡变成他们的私人产物。

  毕竟叶欣怡是叶家的人,还是族长的女儿,而叶家子弟为了族长之位,加上叶欣怡自己的才能,不顾一切的拉拢她,是必然的,而且他们家族也有表兄弟结婚的世俗,他们家族的内婚,只要他们家族自己承认就可以,作为一个超级大家族,已经七八百年的历史了,在古代,表兄妹结婚,只是亲上加亲,他们家族的传统,从来就没变过,这么个大家族,法律根本约束不了,所以有些事,叶问天也必须让叶欣怡的那个男人知道。

  宋琳就是因为知道这些事她不好参与,老公一个眼神,她就读懂了,所以带着女儿出去外面等,这也是宋琳最聪慧的地方,该知道的,她一定知道,不该知道的,她什么都不知道,根本不需要男人多说,一个眼神就够了,而且这么漂亮的一个纯情玉女,难怪叶问天这种可以说枭雄一样的人物,对她也是死心塌地的。

  “啊狼!你除了在部队当兵,不知道听说过江湖没?”叶问天也是直接进入正题,这个少将的大哥如此厉害,一定是江湖人物,所以叶问天才由此一问。

  “江湖!”沈士狼怪怪的笑了笑,他似乎也懂,这个成功的企业家,不仅是商人,应该是个江湖人,而且不仅是江湖人,白道关系还相当的广阔,“听说过,不过,叶先生,你是江湖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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