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5 烫字_迫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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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

  就是几个暗红色的小伤疤。

  可能别人不一定能看出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

  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

  ……

  在我读初中的时候。

  很多好学的学生。

  包括我在内,都会在课桌上,用小刀刻上一个“早”字。

  这当然是受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启发。

  致敬伟大的周先生。

  但是混子或者喜欢装酷的男生。

  包括我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白痴的哥哥。

  则是喜欢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出很多个小圈。

  显得自己很拉风。

  甚至为了让伤痕更明显。

  我那个傻逼哥哥还会往上涂钢笔水。

  看着恶心无比。

  但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帅。

  或者模仿孤独,冒充绝望。

  失恋的时候,烫几个。

  无病呻吟。

  显得自己像是一个情圣。

  我对这样的行为当然很不齿。

  我觉得这样做的男人与帅,或者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要么蠢。

  要么傻。

  思想不成熟。

  后来,我在工厂当厂妹的时候。

  我们对门宿舍的姑娘小韩。

  在外面认识了一个老乡。

  那老乡拼命追小韩。

  小韩开始没答应。

  于是那个老乡就用烟头,在自己的左胳膊上,烫出了一个“韩”字。

  把小韩弄得有些懵。

  也有些感动。

  似乎觉得自己遇到真心人了。

  她想答应,又打不定主意,就来问我。

  因为那时候,我已经经过特训。

  成为了厂里面的技术标兵。

  也成为了很多女工的偶像。

  现在想,我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有了“万事通”的属性了。

  小韩问我,要不要接受这个老乡。

  我反问小韩。

  你爱他么?

  或者说爱太严肃了。

  你喜欢他么?

  小韩告诉我,之前是不喜欢的。

  因为那个老乡整天油嘴滑舌的。

  还有些不务正业。

  但是看到了他胳膊上的烫字,又觉得心有些乱了。

  觉得自己要是拒绝了一个这样痴情的男人。

  真是有些过分。

  还问我,那个老乡平时看着游手好闲的,但忽然做出了这么深情的举动。

  这是不是就是说的痞子最深情啊?

  就像是很多电影里面演的一样。

  那些古惑仔、小混混,其实都是白马王子?

  我听了急忙给小韩一杯凉水。

  让她喝下去。

  提醒她,妹子你小心一点,你清醒一下。

  电影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学习的。

  否则一定会掉进沟里去。

  还痞子最深情?

  真要是深情的话,就不会当痞子了。

  还白马王子?

  顶多就是驴。

  你呢,其实不用纠结。

  你只要记住自己的本心就好。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要因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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