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7章 修炼(十七)_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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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对雌性动物感兴趣的。除非,是有点特别的雄性动物。

  锐会聊他认识的女性扣扣好友,还会给照片我看,问我照片里的女孩子漂不漂亮。其实,很多他觉得漂亮的女孩子,我都觉得一般般。不知道是不是我和他年龄有差距,审美观有点不一样。反正,他觉得美的,多半都不是我喜欢的。

  直到有一次,我又因为与初恋甘的若即若离而伤感。锐恰好又在那个时候,给我看了一张长发的照片。这时,可以连接到《因为好奇(一)》里面的开头了。就这样,我们慢慢地有了以后的故事。

  《因为好奇》是我在当时实习期间写下的,主要就是讲一个在我扣扣好友里备注为“好奇”的女孩子与我的短暂网络邂逅。她的出现,对于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我会写下《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的前因,是她让我不知有了从哪里来的勇气写下了《因为好奇》。

  以下,我就插入《因为好奇》的内容。因为,她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子。

  《因为好奇(一)》

  开始,总说不出什么时候到来,为什么会到来。只是,生命的旅程突然就有了新的存在。

  我为什么要写呢?明明真的可以如过客一般,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可能,真的有小意外,只因天时地利人和都集中在她身上了。

  她是谁?一个愿意唱歌给我听的神秘女子。就叫她为“好奇”吧!

  嗯,其实,我没有在真实世界里见过她。因为,我们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认识的。说到认识,时间就要回到某天某天了,具体哪天,忘了……

  不太清晰地记得那天晚上,我和分手两年多却藕断丝连的初恋女友聊微信,我唱歌给她听,是我自己的歌。回应嘛,有点淡。虽然不是恋人了,但她毕竟是了解我比较多的人。她的冷淡,依然可以虐我心千百遍。

  我一直好希望她可以唱一首歌给我听,哪怕半首,甚至哼一点旋律都行。我真的真的好想好想听心爱的人唱歌。可惜,从拍拖到分手至今,她一次也不愿意。她认为,要她唱歌,不如叫她去死!我当时的心,好像碎满了一地。

  难道国歌或儿歌都没唱过吗?一次也是奢侈呀,我失望地回了她几句敷衍话,结束了聊天。因为,失落到极点了……

  那一晚,是认识好奇的前奏。

  那晚过后新的一天,我带着两眼无光的精神状态熬过了早上,踱进了饭堂。和我比较要好的同事,叫锐。他比我来晚一天到这里工作。由于我们都是广东的,比较聊得来。再加上,他的家在湛江,基于都是粤西的,就更聊得来的。锐比我大几岁,可看起来却我的年纪差不多。不知是他保养得好,还是我已经老了。吃饭的时候,锐见我不开心,于是就发挥他的转移注意力本领。

  他拿起他的手机在我面前晃丫晃,问:“看,漂不漂亮?”

  我瞪白眼,“妖!多少年前的诺基亚啦,漂亮个鬼!”

  锐也回了我一个白眼,“谁问你手机呀?!是手机里面那个女的!”

  我擦擦眼睛,半神半注地看了一下。不太清楚,只看到好有魅力的长发。继续开始吃饭,“头发好长喔!”

  他竟然自豪起来了,“当然啦!长发及腰喔!是我们湛江的呢。我和她挺多话聊的……”接着的,都是满天的纷繁。

  后来,他问我要不要加她扣扣聊聊。

  不知为什么,我一想起那长发,我就莫名其妙地“好呀!好呀!”

  之后,我就加她了,发个微笑表情过去。

  还好,她通过验证了。

  所以,我开始认识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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