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55 日本局势】_甲午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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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新派以“尊王攘夷”为纲领,斥责幕府的开国行为是违背天皇意志的悖逆行为。然而在明治政府提出的维新政策中,第三条明文规定: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在攘夷派看来,开国政策背叛了以往道路,不止要讨伐夷狄,更要追究政府的责任。他们采取暗杀来清除政府内的开国派。与此同时,开国与对外贸易,不平等交换造成了贵金属短缺,而贵金属短缺又引起物价上涨,使得民众生活水平下降。这使得从武士、农民到市民,整个社会都蔓延着仇视外国人和开国政策的不满情绪。在后来的叛乱过程中,也多有攘夷派参与。

  2、征兵制、秩禄处分与士族生存危机。如果说开国只是在精神层面上刺激了士族,那么征兵制和秩禄处分则从物质方面使士族的生存发生了严重危机。这也是西南战争的主因之一。在废藩置县后,明治政府即开始兵权归一、军务归一的改革,组建镇台,重新编制政府常备军,解散各藩藩兵,完成军队国家化。大量的藩兵在此过程中被迫退伍回家,从军士族大大减少,士族的出路越来越窄。以鹿儿岛县(原萨摩藩)为例,原藩常备军共计步兵16467人,炮兵511人,其他(辎重、骑兵)1190人。而取代旧藩兵的熊本镇台鹿儿岛分营,共计常备军四个大队,兵员不超过4620人,规模大大缩小。明治五年十一月(1872年12月),政府下达的《征兵诏书》和《征兵谕告》剥夺了士族引以为荣的当兵特权,虽然退伍回乡军士可拿到一笔遣散费,但仍然引起了士族不满,明治六年的福冈士族暴动就是一例。

  世代继承的家禄是士族的根本特权之一,明治政府在成立之初虽有想法,但由于涉及到士族根本的生计问题不得不谨慎处理。在旧幕府时代,家禄与“奉公”联系在一起,奉公是履行对领主的封建义务,承担一定的工作,而家禄则是领主对此给予的权利,两者互相依存。家禄世代继承,工作职务也世代继承。但在废藩置县后,旧的藩政不复存在,士族们自然丧失了奉公的对象,而此时就形成了单方面领取家禄却不承担义务的局面。另外,虽然士族的俸禄已被削减,但仍占政府年度支出的20-30%(明治六年,政府的地租收入6000万日元,而家禄支出达1804万日元),是政府支出中最大的一块,使政府运转明显不灵。政府内部对一年白白支出近2000万日元的家禄意见极大,从四民平等和改善财政的角度要求处分家禄。明治九年八月,政府断然实行“金禄公债”制度,彻底废除士族家禄。虽然士族们得到了一笔抵偿金,但大多数人特别是下层士族,都因不善经营而破产,最终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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