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一十九章 最终决赛对手!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此话一出。

  满堂皆惊。

  整个摹拟法庭都瞪大了眼睛,凝望着秦牧。

  秦牧说出的这个点······

  再次刷新了他们的认知,根本不像是一个律师说出来的话。

  更像是······

  一个市井无赖口中的诡辩论。

  但······

  所有人都清楚,秦牧的这个辩护并不是无理取闹。

  相反。

  这个辩护有着充足的法律依据,除了无耻点,其他方面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

  从案件原文来看,小学生的死因的确是摔伤,且为头颅受创。

  可是并没有法医鉴定证明能够表明摔伤是李四和王五造成的,只能证明李四和王五的确摔了这个麻袋。

  那么问题就来了。

  李四和王五表示,他们只摔了手部和腿部,不承认摔了头部。

  除非公诉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们摔到了小学生的头部。

  不然的话······

  他们只能构成一个过失伤害行为。

  不是故意的伤害行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无需承担刑事上面的责任。

  这就如同于······

  袋子里的小学生处于一个薛定谔的猫的状态。

  没打开袋子之前······

  小学生身上有三处伤势,但却没有人能说明这些伤势属于李四和王五造成的。

  法律讲究证据。

  刑法更是如此。

  没有关键性、完整的证据链,是不能判定李四和王五有罪的。

  「薛定谔的袋子?」

  饶正德挑了挑眉,脸上露出了错愕的表情。秦牧的这个诡辩同样出乎了他的意料。

  如果他是主审法官的话······

  估计会忍不住把秦牧给轰出去。

  但律师存在的意义之一,就是杜绝案件的所有疑点。

  只要存在一处疑点,那么嫌疑人便有无辜的可能性。

  「这个疑点很大啊,看来······模拟法庭也只能做出有利于李四和王五的推定了。」

  旁边的黄庆林眨了眨眼,沉思后感慨道。

  这个疑点关乎是否构成犯罪。

  偏偏······

  公诉人一方,只是列举出了摔伤导致小学生死亡的证据,无法证明所有摔伤都是李四和王五造成的。

  在小学生运输途中,极有可能是王五不小心摔伤,最终才导致了小学生的死亡。

  虽然这个概率不大。

  但在没有关键性证据的情况下,并不能否认这个可能的存在。

  而按照刑事诉讼法。

  这种情况下,不能冤枉任何一个人,只能做出利于被告人的推定。

  即·····

  李四和王五的摔法,并非是造成小学生致死的原因。

  这样一来······

  李四和王五仅构成过失伤害行为。

  经鉴定。

  那两摔甚至连重伤都没构成,因此两人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这个秦牧······倒是真能给我惊喜啊。」

  想到这里。

  黄庆林目光微微闪烁,发出

  请收藏:https://m.xiaoshuomvp.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